为进一步优化全市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现通告如下:
自2024年5月10日起,除非公证继承(遗赠)转移登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登记业务以外,全市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承诺办结时限统一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原低于2个工作日的业务承诺办结时限保持不变;部分高频且风险可控登记业务即来即办,1小时办结。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比照登记业务进行时限压缩。
附件: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明细表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