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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等文件规定,以及省、市关于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现就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1.法治学习宣传常抓不懈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织首要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重大疑难问题中心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亲自督办。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珠海市干部教育培训网”“学习强国”常态化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人员通过率达100%。

  2.积极落实普法第一责任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第一责任。在群众办事大厅常态滚动播放《民法典》主题宣传片、展示宣传语,利用群众等待叫号的时间进行普法宣传。利用中心ag8九游会j9登录入口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持续更新“普法小课堂”,对不动产登记领域常见的认识误区进行科普讲解;中心ag8九游会j9登录入口官网设互动专栏,及时解答办事群众各类不动产登记法律问题。积极参与“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29”大型民法典宣传活动、“12.2”宪法普法宣传等多场户外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派发普法宣传册、现场宣讲等方式强化宣传引导,把主题法律法规要义宣传到位。

  (二)依法履行登记部门职能,进一步规范登记业务办理

  1.管理、优化不动产登记部门权责清单

  实时关注国家、省、市立法和政策调整,先后多轮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我中心在办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更新维护。新增认领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转移、变更、注销共八项登记业务类型,并同步编制办事指南和申请表单。根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减时间减跑动”相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等多项事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

  2.配合做好村级证明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按照《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监护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市级编目,区级虚拟统筹认领及事项填报,并延伸下放至村居实施,为村级证明事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供支持。

  3.推进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升级

  按照珠海市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升级版实施方案要求,主动扩展开展省级“涉企不动产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两个一件事主题服务,并根据全市统一工作部署注册“购买一手房一件事”,多角度、全方位满足企业、群众“一件事一次办”服务需求。

  4.不动产登记“1 n”智慧化服务标准化项目获批立项

  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项目申报。2023年5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第九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珠海不动产登记“1 n”智慧化服务标准化项目获批立项,成为全国此批下达的4项“政务服务(数字政府)”领域试点项目之一,也是全国唯一一个不动产登记服务领域数字化、智慧化试点项目。

  5.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化建设

  根据不动产登记登记业务改革发展需要,全面修订在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并就新增业务类型编制新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先后发布《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的通告》《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主动简化业务办事流程,减轻申请人材料负担。

  (三)扎实有效做好省营商环境评价

  抓实2023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准备。在中心ag8九游会j9登录入口官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集中展示我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成果。梳理上报登记财产指标先进案例13个,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案例2个。印发《复制推广登记财产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暨落实珠海市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 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方案》,着力推动“登记财产”指标任务具体化,确保省营商环境评价各项工作落地有声、惠及于民。

  (四)持续推动服务改革创新,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

  1.推进信息集成“线上办”

  一是全面推行存量房转移登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1个工作日办结。1-10月,二手房“全程网办”达900宗。二是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易登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截至2023年10月,一手房“全程网办”424宗。三是“带押过户”从“同行办”发展到“跨行办”,从二手房拓展到一手房。目前,珠海共有32家银行可办理“带押过户”,2023年1-10月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1226宗,抵押金额约15.94亿元。2022年9月以来,办理一手房“带押过户”11宗,抵押金额约4021.6万。

  四是二手房网签和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十多种高频登记业务进驻“粤省事”,实现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指尖办”。

  2.推进流程集成“一次办”

  一是推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前置服务。持续压缩首次登记办理时间。2023年,首次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二是推出“交地(验)即发证”。解决产业项目推进中各环节衔接的问题,在企业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和房屋竣工验收备案后1日内办理登记并发证,大幅缩短企业从拿地至建成投产的时间。截至2023年10月,办理“交地即发证”项目30个,涉及用地面积超过138.65万平方米;办理“交验即发证”项目15个,涉及建筑面积近84.35万平方米。三是拓展“不动产登记 ”服务。推出“不动产登记 金融、 中介、 仲裁、 镇街、 公积金、 公证、 测绘”的“1 n”服务体系,实现“一站式”集成服务,让群众办证少跑腿。四是优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业务办理。法定继承登记,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无需第二顺序继承人到场。通过购买公证服务解决非经公证继承审查难题。2023年1-10月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量193宗。

  3.推动多地联动“就近办”

  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常态化。与省外13市开展“跨省通办”合作,九游会亚洲的业务范围涵盖所有法定登记类型。普及推广“不出关办理”业务模式,跨境贷款、抵押“一次性申办、不出关办理”成为常态,并在澳门推广二手房转移登记“全程网办”。2023年1-10月,办理跨境抵押权登记近1156宗,涉及融资金额达113.5亿元。持续推动“区块链 跨境不动产登记”,保障“跨境办”数据安全可靠。

  4.推出服务产业“省心办”

  多部门联合发文试点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通过“解押一栋预售一栋”的方式,解决开发企业融资难题。截至目前,多个区域已办理试点业务,涉及抵押担保金额94亿元。企业获得经营场所租赁房屋的,可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网上签约、网上申办,备案证明随时随地扫码查询,全流程不见面办理。

  5.优化查询“便捷办”

  “以图查房”升级为“多功能查询平台”,2023年1-10月查询量26.72万次。“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和中心ag8九游会j9登录入口官网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24小时在线查询服务,经身份验证后,可随时查询个人名下登记信息、开具登记证明、查看下载电子证书(证明)及合同、发票等原始登记档案。截至目前,公众号实名认证58.43万人次。2023年1-10月,“指尖办”查询达75.96万次,占比超过8成。推出破产管理人和监护人身份备案服务,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便利度。推出24小时智能客服“珠小登”,为企业群众提供十大类约160道常见咨询问题的详细解答。

  6.内外监管“放心办”

  实行领导窗口值班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推行“窗口无否决权”,建立登记服务社会监督制度。

  继续购买不动产登记责任险,防范登记错误带来的行政赔偿风险。

  (五)“府院联动”,共建业务办理新模式

  1.全国首创破产企业不动产“一网通查、多轮查封一裁通”

  2023年4月,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动首创破产企业不动产“一网通查、多轮查封一裁通”机制,开通破产管理人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线上办”“指端办”通道,实现破产案件协助执行“一网通办”,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可一次性解除破产企业不动产上的多轮查封登记。2023年6月,该联动机制被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评为全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十个典型案例之一。

  2.实现“法拍房税证一网通办”

  2023年9月27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签署《“法拍房税证一网通办”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备忘录》,三方携手共建“法拍房税证一网通办”执行协作联动机制。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三部门优势互补、协作联动,高效解决了买受人垫付过户税费、办证时间长、成本高的难题,打通网络司法拍卖的“最后一公里”。

  (六)规范做好涉法、涉诉、涉访工作

  1.落实立法调研和立法征求意见相关工作

  撰写《珠海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立法调研报告,充分发挥不动产领域专业和实践优势,积极参与《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等多项立法的调查研究、政策制定,针对性提供修改建议,为完善地方立法献计出力。

  2.规范办理政协提案、检查建议

  协助主办单位做好政协20230112号提案办理,为珠海不动产“带押过户”模式的转型升级提供支持。重视检察建议,结合部门实际依法对《检察建议书》(珠海市检检建受〔2023〕19号)出具书面答复意见,落实检察建议,增加抵押网签警示、加强职业放贷违法宣传、加强预警信息的统计报送等工作,协同做好非法职业放贷的长效治理。

  3.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出庭应诉工作制度

  落实《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本年度开庭的5宗案件中,中心领导出庭应诉5宗,领导出庭率100%。继续引入专业律师承办案件,案涉业务部门协办案件、出庭应诉,以案学法,促进一线业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提升。

  4.规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2023年,中心共收到新增行政诉讼案件15宗,部分案件尚在审理程序中。收到裁判文书37份(含往年立案今年审结案件),其中败诉判决3份,均已按照规定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败诉情况报告市司法局,并认真学习反思,加强警示教育,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出现。新增复议案件1宗,复议机关作出维持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25宗案件已按要求录入全国行政应诉工作平台。

  5.落实信访维稳工作制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3年,中心办理信访案件共22宗,数量较往年同比下降33.33%。其中,16宗为办事群众反映问题楼盘导致业主无法办证的问题,17宗为省信访局和市信访局转办,全部信访案件均已按规定出具受理告知书和答复意见书,并及时通过信访系统反馈。

  二、存在问题

  (一)对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要求更高    

  本年度我中心收到三宗败诉行政判决,其中,两宗案件败诉原因涉及程序违法;一宗因实体审查原因被判行政赔偿。败诉案件具有较强的教育警示作用,反映出对不动产登记的实体和程序研究认识不足、整体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二)公职律师的管理和使用有待加强

  目前,中心有公职律师五名,但尚无明确的制度规范公职律师的管理和使用,公职律师在重大事项决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核等方面参与度不足,公职律师的专业特长作用发挥有限。

  (三)居住权登记需求迫切

  现行《民法典》首次规定了居住权,但内容简约,国家和省层面尚未就居住权登记如何办理进行立法规范。《民法典》实施以来,部分城市已经开展居住权登记试点,我中心收到的办理居住权登记申请、投诉、建议逐渐增多,开展居住区登记迫在眉睫。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扎实推进“珠海不动产登记“1 n”智慧化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以建设不动产登记“1 n”智慧化服务国家级综合标准化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信息集成、流程集成,重点拓展网办深度、深化“跨省(境)通办”,让企业的获得感成色更足,为全国不动产登记服务标准化、便捷化、数字化和智慧化提供高水平“珠海样板”。

  (二)加强法治教育,提升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汲取经验教训,以身边案例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严格依法登记,业务办理重实体,亦重程序,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习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强公职律师管理,注重发挥公职律师专业特长

  加强公职律师队伍管理,完善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案件办理等工作制度,有效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专业特长作用。

  (四)试点开展珠海市居住权登记工作

  在充分借鉴其他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围绕生效法律文书取得、遗嘱设立、亲属之间协议设定三种情形,在全市范围正式试点开展居住权登记工作,满足群众居住权登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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